两会声音|李志起委员: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博物馆之城”

时间:2021-01-22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十四五”规划中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建设“博物馆之城”。市政协委员、市工商联副主席李志起带来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博物馆之城”的建议。他认为,北京明确提出建设“博物馆之城”,正是社会力量可以在文博领域大显身手、积极投资的战略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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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起介绍,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已有正式备案的公私立博物馆197家,其中社会力量兴办的民营博物馆数量近年来虽不断增长,但与文化兴国战略目标下“博物馆之城”的综合建设目标仍有差距。就目前北京市民营博物馆的发展情况来看,大多规模较小、藏品及展示水准良莠不齐,且生存艰难、发展缓慢。

对此,李志起建议进一步放宽对民营博物馆的市场准入限制,加大对民营博物馆的资金扶持力度。“建议由市一级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涉及博物馆审批、规划、用地、施工、税务等事项的相关部门,完善支持民营博物馆发展的顶层政策设计,设置简明可行的审批内容公示,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周期。”他认为,对于举办非国有博物馆的机构或个人,可根据举办馆类型、人文特色、办馆规模、综合学术水平等情况,按不同分类标准,明确资金扶持、办馆场地优先配置使用资格以及人才引进、税收奖励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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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起认为,还要进一步鼓励民营博物馆探索市场化发展路径,鼓励民营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走不同特色的发展道路,例如,明确民营博物馆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可以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积极开展博物馆文创、数字博物馆、“博物馆+教育培育”、“博物馆+旅游”等方向的创新经营活动。同时,进一步支持民营博物馆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探索民营博物馆所需特殊人才职称评定与待遇补助等政策机制。

 

建议全文:

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博物馆之城”的建议

北京十四五规划中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建设博物馆之城。“博物馆之城”的建设是新形势下首都文博事业发展的新目标,也是北京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已有正式备案的公私立博物馆197家,其中社会力量兴办的民营博物馆数量近年来虽不断增长,但其与文化兴国战略目标下“博物馆之城”的综合建设目标水平仍有相当的差距。

《博物馆条例》明确指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国家鼓励设立公益性基金为博物馆提供经费,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但就目前我市民营博物馆的发展情况来看,大多规模较小、藏品及展示水准良莠不齐,且生存艰难、发展缓慢,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较难获得政府资金及政策支持,国家财政拨款在保障国有博物馆运转方面已经非常紧张,而民营博物馆仅靠门票收入,很难维持每年在保障运营与馆藏文物保护、学术交流、设施维修以及人员工资发放等基本支出。二是现行政策对民营博物馆如何兼顾公益性功能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方面尚未形成良性机制。国家对博物馆无论公有还是民营,往往一概归为公益性质,没有拓展市场化功能及营收渠道。三是人才匮乏,博物馆与相关美育师资人才严重欠缺,很多经营者都是“半路出家”,专业知识较匮乏,同时又受限于人才引进难、职称评定难等现实问题,专业队伍建设十分困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北京明确提出建设“博物馆之城”,正是社会力量可以在文博领域大显身手、积极投资的战略机遇。建议:

一、进一步放宽对民营博物馆的市场准入限制。目前,在我市申请设立新的民营博物馆,在行政审批与监管机构等权责分工方面仍存在机制不健全、分工不明确、证照不好批的问题。建议由市一级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涉及博物馆审批、规划、用地、施工、税务等事项的相关部门,完善支持民营博物馆发展的顶层政策设计,设置简明可行的审批内容公示,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周期。做好博物馆申办与特殊人才资源的岗前培训和服务工作。杜绝出现设立的审批条件与举办非国有博物馆资源现状脱节无法实施的问题。建议研究增加对设立民营博物馆的鼓励性机制内容,给予民营博物馆从申请设立到健康持续运营全过程的必要指导和帮助。

二、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博物馆的资金扶持力度。为更好落实“文化中心”战略,建议:对于举办非国有博物馆的机构或个人(或企业等)可根据举办馆类型、人文特色、投入办馆规模,综合学术水平等情况,按不同分类标准,明确给予扶持资金多少、办馆场地优先配置使用资格以及人才引进、税收奖励等扶持政策;建议出台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创新型沉浸式创新特色精品博物馆;建议借鉴深圳等地经验,在博物馆的建设设计和规划以及自主开展文物采购、藏品征集、开办展览、学术研究与著作出版等方面均明确扶持政策。

三、进一步鼓励民营博物馆探索市场化发展路径。鼓励民营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走不同特色的发展道路,支持民营博物馆探索出一条不依赖财政拨款的市场化发展之路:明确民营博物馆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可以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积极开展博物馆文创、数字博物馆、博物馆+教育培育、博物馆+旅游等方向的创新经营活动,支持民营博物馆投资新型文博产业型公司,与博物馆之城建设形成产业支撑;以政府采购的方式鼓励各民营博物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为中小学生、为社区文化生活、为实现文化强市目标发挥积极作用;以产业基金的形式支持民营博物馆发展文博经济、文创经济等融合产业。

四、进一步支持民营博物馆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探索民营博物馆所需特殊人才职称评定与待遇补助等政策机制;积极吸纳文博行业和民营博物馆领域专业人士参加政协和人大;支持建立具有文化大国首都博物馆服务水准国际化、职业素质专业化、公心爱心示范化的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队伍,并依托各博物馆对其开展各类培训。

本文作者系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政协委员、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北京政和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李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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