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起:以《条例》为指引,同心同行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

时间:2020-12-03 作者:李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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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系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政协委员、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北京政和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李志起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颁布后,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明确了统一战线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方向原则,第一次全面系统规范各领域各方面的统战工作,是新时代统战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在党的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通过学习《条例》,我深刻认识到《条例》的出台,是党中央巩固深化统一战线领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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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例》的出台是党领导下的统战工作在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下的必然结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条例》既是对过去几十年党领导下统战工作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未来如何做好统战工作指出了明确的方向。《条例》完成修订是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条例》的修订颁布适逢其时,相信在党中央的带领下,统战工作势必会迈入新的台阶,开启新的、更好的征程。

二、《条例》更加明确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同时也深化加强了党对统战工作领导的职责要求。

在即将迎来建党100周年之际,《条例》的修订颁布是对党领导下的统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高度集中党的领导权力,统领各方,协调一致,制定和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二是中央及地方党委要加强对统战工作的宣传与引导,推动统战工作的落实与完成。三是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政治监督。这些更高的要求、更细致的制度设计,恰恰体现了党对自身的更高要求和与时俱进、完善自我的决心,一定能够得到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点赞”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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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例》的正式出台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条例》明确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工作主题。

一是《条例》对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提出四条要求和措施;二是《条例》将引领年轻一代的企业家、创业家健康发展,推动中国各层次非公经济企业的健康优化,也有助于培养一批青年企业领袖;三是《条例》再次明确规范了工商联的地位、性质和作用,肯定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这对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有重大作用。

四、《条例》的修订颁布将进一步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战工作,发挥更大价值。《条例》的修订颁布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有着智力、人才、人脉、资源富集的优势,可以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奋斗,做到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振兴国际智库和政和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是统战部门直接领导下的新型社会智库,始终坚持把履职尽责、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作为自身的核心工作,围绕《条例》的修订颁布,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不断学习党的统战工作政策与方针,提升对统战工作的全面认识;二是智库作为北京市工商联参政议政智库基地成员单位和新型政商关系专委会轮值主任单位,将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宣解新时代统战工作特征和要求,影响和凝聚更多统战成员;三是把《条例》的精神和要求,不断落实到今后一段时期的具体工作当中,把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智库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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